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9-26作者:admin 来源: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
S〔2023〕-951号 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川农函〔2023〕353号)要求,定于10月14日在四川省水产学校开展2023年度农业系列正、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答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答辩对象 2023年度申报评审正高级农艺师、正高级畜牧师、正高级兽医师、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农业农村厅申报评审高级农艺师、高级畜牧师和高级兽医师任职资格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安排。10月13日(星期五)下午14:00至18:00报到,10月14日(星期六)全天答辩。 (二)报到地点。四川省水产学校(成都郫都区杜鹃路169号)实验综合楼一楼。 三、免答辩人员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系列职称制度的意见》(川农〔2020〕46号)规定,本次免答辩人员范围为:在脱贫攻坚、驻村帮扶工作中成绩突出,被省级部门考核优秀的人员或凉山州综合帮扶队员年度考核优秀的人员。免答辩人员无需前往现场参加答辩,直接进入专家评审环节。具体免答辩人员见《2023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表》“备注栏”。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市(州)农业(农牧)农村局负责通知到本地区内所有答辩人员按时参加答辩,无故缺席将视为自动放弃。 (二)《2023年度农业系列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答辩人员名单及分组情况表》请在四川省农业农村厅网站http://nynct.sc.gov.cn/首页“通知决定”栏中下载查看。 (三)请参加答辩的人员务必带上本人身份证。进入答辩教室时,工作人员将逐一验证照片和姓名。 (四)答辩人员食宿费用自理,请注意保管好自身贵重物品。车辆一律不进入学校。 联系方式:四川省水产学校 梁老师13880196220 四川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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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nynct.sc.gov.cn/nynct/c100664/2023/9/25/d1d17eda06e94352a9fb3e216c8ed71c.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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